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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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2024一006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设备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
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
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
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
任何一种脚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
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
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⑤)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微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应答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幕酒店
702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2024年度数字校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翔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幕酒店7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郑区政府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④)68号):(④)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
17)141号):(⑤)《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关丁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
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
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
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
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龙岗路
联系人:魏娟
电话:0916-53731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联系人:姜洋
电话:0916-2533998
电子邮件:285473067@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41274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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