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栏杆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罕栏杆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尔羌河泽普县罕栏杆防洪工程,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项目[2016]12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为中央预算内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泽普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泽普县境内,项目建设主要任务为:修建堤防长度为4.005km,其中上段长1.376km(桩号39+976~41+352);下段长2.629km(桩号42+937~45+566)。

2.2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修建堤防长度1.376km(桩号39+976-41+352)。

施工第二标段:修建堤防长度1.313km(桩号42+937-44+250)。

施工第三标段:修建堤防长度1.316km(桩号44+250-45+566)。

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

2.3计划工期: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11月30日,总工期108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施工标段: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监理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相应注册证件并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业绩;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3日 11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泽普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联 系 人:廖志来 联 系 电 话:158*****676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冰雪 联 系 电 话:187*****666

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栏杆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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