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4-54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保及配件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维保及配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维保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5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 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5)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文辉

联系电话:0431-********136*****9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百伶、范鑫鑫、邹畅

联系电话:0431-********


标签: 设备维保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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