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采购公告

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采购公告

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凰街道,包含源江路、丰江路、东嘉路、东皓路4条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其中,源江路南起现状凤举路,北至现状汇业路,道路长度约423m,红线宽12m;丰江路西起现状凤举路,东至塘家消防站连接线(暂定名),道路长度约293m,红线宽12m;东嘉路西起捐建路段,东至塘家消防站连接线,道路长度约48m,红线宽16m;东皓路西起捐建路段,东至现状光侨路,道路长度约79m,红线宽9m。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通信改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四三号),2024年5月10日),填挖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不足五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因本项目填挖土石方总量超一万立方米,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按规范要求分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包括区域现状评价,项目选址、设计、施工工艺等评价,水土流失预判,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监测要求,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边坡生态恢复、边坡排水系统、取土场和弃土场设计(生态恢复、拦挡措施、排水沟措施等)、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等,并配合有关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工作。(2)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审批报建。(3)合同签订15天内提交最终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配合有关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工作。分别提供全部最终成果文本10套及电子数据2套。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6-07 10:00至2024-06-13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
7 结算方式: 项目的计费以立项批复为基数,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费计列办法>的通知》(深水保(2007)362号)的规定执行并下浮20%。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价包干结算。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 无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qqgleb@szgm.gov.cn 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喻工 联系电话: 139*****946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智能家居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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