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残联关于申报2024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中央资金”项目的公告
象州县残联关于申报2024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中央资金”项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3号)和《自治区残联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24〕16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县需对32名象州县户口就业年龄段(男16-59岁,女16-54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工作。由县残联按照规定程序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进行托养服务。现向社会公开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托养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 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
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二、服务标准:15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100万元,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有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侵害残疾人权益和其他违法行为记录。
四、申报时间和所需材料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18:00前。
所需材料: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公司简介和托养服务方案。
申报材料送审地点:象州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联系人:蒙家宏 联系电话:0772-*******。
象州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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