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住建委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度比选公告
丰台区住建委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度比选公告
根据丰台区住建委目前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现状,需根据设备特点和维护要求及时进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现组织开展丰台区住建委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护项目(2024年度)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台区住建委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服务内容:对丰台区住建委目前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现状,根据设备特点和维护要求及时进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对计算机机房,由驻场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定期进行机房的整理和保洁任务,确保计算机机房的整齐卫生、设备运行良好。
服务期限:1年
项目预算:******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6月12日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邮箱ftjwbgs@mail.bjft.gov.cn,咨询电话:********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于2024年6月14日前送到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并参加比选活动。逾期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2时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届时请参加比选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比选仪式并参与比选。
六、比选评审办法
(一) 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 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 按本办法评审,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由采购人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评审。
(四)评审标准及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确认被拒绝,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比选申请人递交内容不同的,或在一份比选申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6.比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7.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项目预算的;
8.参选单位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
(五)评审分值分配
1.商务部分:35分。
2.技术部分:55分。
3.价格部分:10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个比选申请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得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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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办公设备维护 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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