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兴盛委棚户区改造”项目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二次)招标公告
尚志市兴盛委棚户区改造”项目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二次)招标公告
尚志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尚志市兴盛委棚户区改造”项目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二次)业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进行公开 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 CEITCL-HL-CZGC-160622
2、项目名称:“尚志市兴盛委棚户区改造”项目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二次)
3、招标内容: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70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1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其中2016年棚户区回迁安置面积28000平方米(回迁安置投资6500万元)、棚户区改造居民备用房源24610平方米,商品房住宅开发41293平方米、商服车库及附属配套用房29161平方米。共有32层住宅2栋,建筑面积45490平方米;18层住宅2栋,建筑面积19290平方米;11层住宅2栋,建筑面积11523平方米;17层住宅1栋,建筑面积9960平方米;15层住宅1栋,建筑面积7640平方米。
建设地点:尚志镇兴盛委地块,东至解放路,南至腾飞9B住宅楼,西至生产资料大库,北至中央大街(设计局家属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营销策划及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资格和相应业绩房地产销售公司。
②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若公司注册资金不足100万则必须由开户行银行出具账面资金证明(证明账面现金余额不少300万元);
③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代理过省内不少于2个(含2个)项目,单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业绩;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员(项目经理)应具有不少于2个(含2个)项目,单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楼盘策划销售业绩;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投标人近三年策划及销售业绩证明(签订的合同)。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 7 月 5 日至 7 月1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9号5栋。
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出后一律不退。
8、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7月26日9:30
10、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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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尚志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9号5栋
邮政编码: 150001
联 系 人:孟凡影
联系电话: 185*****32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 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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