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 JSZC-******-JCDL-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index.html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CDL-G2024-0003
项目名称: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要求,要求编制实施五年以上的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评审,最终取得审查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2.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5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6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2.7 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
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08:59:59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index.html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6-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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