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工程保险费; 招标编号:HBZJ-BD2024Y045;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东北部,中华大街以西、光华路以东、和平路以北、和谐路以南;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其中综合馆*****㎡,体育馆*****㎡)其中地上面积: *****㎡(其中综合馆*****㎡,体育馆*****㎡) ,地下面积:*****㎡(其中综合馆*****㎡,体育馆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完成;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异议受理主体: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180*****558
2.2招标范围:完成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本项目唯一投标单位;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7 09:00至2024-06-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光华北大街33号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高飞

联系人: 张文
电话:

180*****558

电话: 0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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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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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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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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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工程保险 体育馆 综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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