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驻点服务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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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驻点服务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驻点服务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驻点服务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杭州-2024-003/总0097-机构-其他服务。

三、服务周期:2年,或上级行或我行重新公布此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之日,先者为准。

四、预估金额:120万元(含税),该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拟在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开展驻点服务项目,配合中心业务人员提供金融业务协助、办理与我行业务相关的公积金业务以及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2年合计预估数量10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开标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二)诚信要求

1.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特别说明:本项资质由投标人据实自行通过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函》中予以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若后期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位推荐其后排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截至开标日仍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利润表,若2023年度未进行财务审计,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同时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5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5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涵盖工行杭州分行以及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各对外营业场所所在区域。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如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供应商须承诺入围后在工行系统开立结算账户,后续与该项目有关的款项均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

3.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我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承诺如与五年内曾在工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将立即向我行告知相关信息。

*5.供应商须承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以及近姻关系。

*6.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有效期内,不与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及其亲属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物品或服务交易。

7.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为本项目组建专属服务团队。

注:

1、带*的条款为必选项,不能删除或修改。

2、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页截屏为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等情况以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网页截屏为准。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提出的任何资质要求,须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的,如税务局、社保局、银行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其他准入资质均以供应商逐条做出承诺方式提供,格式详见供应商承诺函。

6、我行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反上述承诺(不论在签订此承诺之前或以后)的行为,则均视为违反本承诺,我行可根据相关法律或内部制度对供应商采取警告公示、取消商务谈判资格、减少份额、暂停项目合作、解除合同、清退,直至纳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管理,并对我行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办理,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4日。

2、地址:华信电子招标平台(https://hxzhaobiao.hxdi.cn/)

3、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登录华信电子招标平台(未注册过的请先进行账号注册,平台审核人员李老师189*****746)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请投标人自行去华信电子招标平台内下载电子发票。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9号昌地火炬大厦3号楼14楼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三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9号昌地火炬大厦3号楼14楼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三号开标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698 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90号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许燕玲

联系人:羊奕杭、王鑫霖、王远、童彤

联系电话:152*****905187*****840

联系邮箱:**********@qq.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驻点服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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