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年产1500吨遮阳防晒网扩建项目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年产1500吨遮阳防晒网扩建项目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wz.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zhbjgk@163.com,传真:********。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500吨遮阳防晒网扩建项目 | 万州经开区高峰园檬子石梁片 | 重庆市万州区鸿鹰塑料厂 | 重庆驰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万州区双河口街道龙康路13号(高峰园檬子石梁片),在厂区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将原有3条生产线的主要设备更新换代,并新增2条生产线,同时对厂区生产线重新布局,扩建完成后全厂共计5条生产线,达到年产1500吨遮阳防晒网(遮阳网1000吨、防尘网5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 | 1.废气:每条生产线的热熔挤出机出口设置1套集气装置,热熔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分别经3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每个车间1套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明镜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标签: 审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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