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泵送温度测试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边界泵送温度测试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天津)委托,对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天津)边界泵送温度测试仪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号 | 招标货物名称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边界泵送温度测试仪 | 温度范围:温度范围-5℃到-40℃,温控精度 ± 0.1℃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中国天津新港或北京国际机场 |
2 | 发动机拆装设备 | 工作条件:相对湿度:30-80% R.H;环境温度:10-40C,电源:AC 230V±10%,50Hz±2%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天津用户指定的场所 |
3 | 发动机检测设备 | 电动拧紧工具要求:扭矩精度优于±2.5%,角度精度优于±0.5°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天津用户指定的场所 |
4 | 发动机在线故障监测仪 | 含有一般NVH数据处理、统计、FFT、滤波模块;具有一般的NVH算法指标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天津用户指定场所 |
5 | 高精度瞬态柴油系统 | 系统燃油循环能力: 810~1350l/h; 系统测量不确定度(精度): ≤ ±0.1%( 1.2~500l/h )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天津用户指定场所 |
6 | 红外热像仪 | 测温范围:0~600℃;测温精度:±2%℃(被测温度的2%);热灵敏度:0.05℃@30℃。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天津 |
7 | 计量数字化系统 | 软件为网络版,符合GB/T19022最新标准要求的全部管理要素:至少包含计量器具、计量数据、计量检定、计量统计、计量人员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 中国天津新港或北京国际机场 |
8 | 冷却润滑试验台改造 | 可以在统一的控制和显示界面进行高低温双回路水泵试验;在75%~100%负荷范围内机油冷却器热平衡误差≯5%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天津) |
9 | 试验辅助系统 | 工作条件(试验室环境)环境温度:5~45℃; 相对湿度:30~80%R.H;压缩空气:0.6MPa~0.8MPa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天津买方指定场所 |
10 | 试验室辅助系统柴油系统 | 量测量范围:0~600kg/h; 最大循环供油量:1800kg/h; 系统出口油压力范围:0.5~8bar(调压阀稳压可调) | 6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 大同和天津用户指定场所 |
11 | 试验室集中控制系统 | 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具有完整、正确的通讯接口协议,具备标准数据输入和输出转换功能及标准接口,具有能与Horiba、ODS数据模式的管理系统和AVL测功机控制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软硬件条件,并提供数据的组织及解析规则; | 7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 | 天津和大同用户指定场所 |
12 | 消声及其辅助系统 | 自由声场空间:(长×宽×高)≥6.8m×5.8m×4.7m;房间的截止频率:≤80Hz;室内所有设备关闭:≤20dB(A)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山西省大同市用户现场 |
13 | 仪器专用通风系统 | 实验台为全钢结构,柜体、门板均采用国产优质不小于1.0 mm冷轧钢板,表面先酸洗磷化后经环氧树脂静电粉体喷塑处理,塑粉厚度膜厚平均值为不小于75μm;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 天津用户指定场所 |
注:以上各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第10包和第11包不得拆包报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 合格投标人条件:
第1包: 边界泵送温度测试仪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提供在国际或国内的电子设备电气特性测试的用户清单(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3家;
(6)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及该设备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
第2包: 发动机拆装设备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3家;
(6)在天津本地有应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
第3包: 发动机检测设备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提供需提供发动机试验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5家;
(6)为国内军工系统工厂提供过产品和服务;
(7) 投标人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及该设备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
第4包: 发动机在线故障监测仪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第5包: 高精度瞬态柴油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人提供需提供发动机试验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5家;
第6包: 红外热像仪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第7包: 计量数字化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人提供需提供电子设备电气特性测试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3家;
(6) 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及该设备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
第8包: 冷却润滑试验台改造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文件)
第9包: 试验辅助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人提供需提供发动机设备试验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3家;
(6) 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或代理机构)及该设备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
第10包: 试验室辅助系统-柴油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人提供需提供同类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3家;
第11包: 试验室集中控制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人提供需提供同类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少于5家;
第12包: 消声及其辅助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内在近6年制造并投用的发动机消声室成功应用实例至少5个,且都在很好使用中,并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验收测试报告。
(6) 投标人需提供吸声结构建成的消声室国内业绩不少于20 例,并提供用户清单及其联系方式。
(7) 投标人施工队伍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叁级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消声室吸声结构制造商须经过ISO9001、14001、18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13包: 仪器专用通风系统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货物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 投标人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实验室产品生产经验,在中国近三年有过同等行业一千万人民币以上规模的实验室搭建案例.
(6) 所提供实验室用品结构和性能特征要满足SEFA的要求,并提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止,每天8:4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和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下述投标报名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送到我公司邮箱中(guoxinzhaobiaobq@163.com)并传真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所有邮件或传真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投标报名表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电子邮箱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7.答疑方式:如有需澄清问题,请在开标前15日前将问题传真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单位: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天津)
联系人:焦志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周群 佟丽崎
联 系 电 话:***-********,010-********转508
传 真:***-********,010-********
邮 件:guoxinzhaobiaobq@163.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和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招标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