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招标公告
选聘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招标公告
江苏米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公司的公告
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7日作出(2023)苏0924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米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25日指定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现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公司计算米澜公司所有的排污权的富余排量,并出具计算报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公司参加本次选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米澜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5日,取得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MA1P771D1T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内,公司主要经营纺织面料、服装面料及其他纺织品织造、研发、销售;纺织印染项目设施建设;厂房租赁;日用品、五金工具销售等。
米澜公司名下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文件编号为:********MA1P771D1T001P,许可机关为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有限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3月24日。
二、主要工作内容
对米澜公司的排污权交易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富余排污量计算报告;配合管理人完成米澜公司排污权交易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公司资质,并纳入行业监管;
2、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3、参选机构承办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履行合同的各项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参选机构与米澜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四、参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
1、有效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咨询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主体合法的证件,承办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2、参选机构关于与米澜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三年内未因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原件);
3、服务方案(需明确参与服务工作的人员、服务范围包含米澜公司排污权事项、完成任务期限等),项目报价方案(含税包干价);
4、参选机构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选聘的,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参加选聘的,须出具有效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13时;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B座823室,联系人:郝律师、王律师,联系电话:151*****871、157*****665。
六、评选方式
管理人将组织评选,根据参选人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报价付款条件等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人民法院择优选择或者摇号选聘本案的咨询服务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咨询服务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与拟中选机构谈判的最后定价为本项目成交价,即为合同价。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
2、参选文件、中选机构的参选相应文件及其最终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中选机构未按本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直接更换中选机构且无需通知中选机构;
4、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参选机构提交的相关参选材料;
5、由于米澜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参选机构参与本次评选即视为同意服务费用在米澜公司债权分配时以破产费用支付;
6、本选聘文件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米澜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江苏米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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