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辽源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6—5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已由辽经开经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新材料产业园道路全长420米,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结构为二灰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含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二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辽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2.5计划开工日期:2016 107 日历天。年 8 月 1 日,竣工日期:2016 年 11 月 15 日,工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已办理入吉备案的企业,应提交网上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6 年 7_月 6 日至 2016 年 7_月_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3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处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持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一标段:500元,二标段3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 年_7 月_26 日_09 时 00 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二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荭
联系电话:183*****16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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