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胃肠镜系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技术要求
品目001、胃肠镜系统技术参数
(一)、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1、全高清(1080P)视频图像信号输出;
2、图像处理中心与冷光源采用分体式设计;
★3、具备特殊光染色功能,光学染色,用于癌前病变的诊断和观察;
4、视频信号激光传输:内镜与主机实行激光信号传输;
▲5、具有实时同步显示白光与染色图像的功能;
6、具有 SDI、DVI、CVBS、Y/C、VIDEO等信号输出方式;
7、自动测光模式、平均测光和峰值测光模式;
8、可冻结实时图像,并支持冻结选图;
9、具有画中画功能;
▲10、色调调节功能:可分别调节红色、绿色、蓝色、色度,±10级可调;
11、白平衡功能:具有白平衡功能,调试有显示信息反馈,白平衡帽可360°旋转;
12、USB 存储功能:具有USB 存储功能,可在U 盘中存储视频和图片,具备录像功能。
★13、数量:1套
(二)、内窥镜LED冷光源
1、主机光源为分体机设计;
▲2、光源为≥5路、独立的LED照明,可实现特殊光观察功能;
3、主灯照度可调节,分手动和自动调节两种模式;
4、气泵:长寿命静音气泵,分为低、中、高、关闭4档压力开关;
▲5、无线供电技术,抗干扰,防止漏电风险;
6、色温3000k-7000k;
7、光源主灯平均连续使用寿命:≥*****小时。
★8、数量:1套
(三)、电子胃镜
1.视野角≥145°;
▲2.景深:2-100mm;
3.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2mm;
4.钳道孔内径≥2.8mm;
5.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各100°;
6.有效工作长度1050mm;
★7.具有独立向前附送水功能,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提供独立送水;
8.采用无线供电模式,支持热插拔。
★9.数量:1条
(四)、电子胃镜
1.视野角≥145°;
2.景深:2-100mm;
3.插入部主软管外径≤9.6mm;
4.钳道孔内径≥3.2mm;
5.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各100°;
6.有效工作长度1050mm;
★7.具有独立向前附送水功能,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提供独立送水;
8.采用无线供电模式,支持热插拔。
★9.数量:1条
(五)、电子肠镜
1.视场角≥170°;
▲2.主软管外径≤12 mm;
3.景深:2-100 mm;
4.弯曲角度上下各180°左右各160°;
5.钳道孔径≥3.7mm;
6.工作长度≥1300mm;
7.具有独立向前附送水功能,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提供独立送水;
▲8、具备可变硬度功能:插入管具有软硬度4级可调功能,可较好的协助医生进镜;
9、采用无线供电模式,支持热插拔。
★10、数量:1条
(六)、电子肠镜
1.视场角≥170°;
▲2.主软管外径≤12.2 mm;
3.景深:2-100 mm;
4.弯曲角度上下各180°左右各160°;
5.钳道孔径≥4.2mm;
6.工作长度≥1300mm;
7.具有独立向前附送水功能,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提供独立送水;
8、采用无线供电模式,支持热插拔。
★9、数量:1条
(七)、液晶监视器
★1、尺寸:≥32寸专业医用显示器
★2、数量:1台
(八)、内镜台车
1、台车具有显示器挂架及内镜挂架;
2、台车具有防水及耐腐蚀性,安全可靠
★3、数量:1台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毕,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入账后支付合同款的100%。
★4、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保期:2年
★6、培训要求:中标人需组织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操作、常见故障解决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需将加密备份文件及《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huicheng_zb@163.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南七西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张彬、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