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氧气站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氧气站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氧气站维保服务 | ||
预算 | 49万 | ||
省份/直辖市 | 吉林 | 地区 | 长春市 |
采购单位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 ||
代理机构 | 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李静 136*****691 |
所含内容 |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用招标中心供氧招标 |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氧气站维保服务 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氧气站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ZTGJ-JLCG-*****;
3、服务内容:氧气站房设备运行维护、氧气管道、科室病房气体终端维修及更换、整体呼叫系统维修及更换、高压氧舱供气系统日常维护(不含舱体、操作台等器械类设备);
4、招标方式:公开遴选
5、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6、服务期限:1年;
7、采购预算:4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生产安全培训证书。
4.具有完善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运营服务(托管)经验,且运营服务(托管)合同执行一年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10.投标人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活分包给其他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证明材料扫描后加盖公章发至**********@qq.com邮箱,邮件命名为“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审核合格后,统一放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C303室。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06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C303室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发布媒介:《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人:蔺杰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3层D-35段
联系人:李静
电话:136*****691
标签: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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