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票市危险道路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北票市危险道路整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北票市危险道路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0,000.00
最高限价(元):1,250,000
采购需求:2024年北票市危险道路整改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本项目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北票市凉水河蒙古族乡黄花营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龙城区王府花园小区33-1#楼701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guangcheng@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凡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