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辽宁萃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年5月31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102破申10号决定书,决定对辽宁萃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兮华都”)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4)辽0102破申1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雷蕾任管理人负责人。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者,管理人拟公开招募投资者,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萃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辽宁萃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 年11 月19 日,法定代表人为扈玉舟,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055******T,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自2018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企业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亟需引进投资者,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引入创新高效运营机制、整合核心资产等方式实现重生。
(二)资产、负债情况
企业详细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报名的投资者可通过尽职调查落实。
二、招募条件
1.投资者应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投资者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具备商业、地产企业或上下游衍生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投资者应具备与萃兮华都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投资者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者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方式等);
4.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5.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证明材料;
6.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重整投资方案及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8.同意对尽职调查过程中所知悉的企业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报名材料需同步发送管理人邮箱:cxhdglr0531@163.com
四、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若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在提交相关证明等资料后,管理人将给予答复,提供相关企业资料或协助现场考察等。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
2.意向敲定后,意向投资人须交纳200万元保证金。重整计划通过后,保证金将无息转为投资款;未被选定为投资人的,将无息返还。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40层
(2)联系人:李福铎、张丽雪,联系电话:139*****556,156*****219。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企业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
辽宁萃兮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标签: 公开招募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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