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配电房改造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配电房改造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配电房改造)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6]-09635号的要求,武汉平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的委托,对其湖北工商局机电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鄂财采认[2016]-09635号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配电房改造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180万元。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7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配电房改造招标清单。
四、资格审查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4.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同时具备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3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2015~2016年度资格准入承(分)包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机电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B证)。
5.投标人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1 个(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7.近三年企业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8.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国网公司通报处罚;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2016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2016年 7 月 6 日起至2016年 7月 11 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6: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年检须合格)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结构代码证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不邮寄)。购买地点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8号江景大厦B座22楼)。
六、 投标文件递交
2016年7月18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至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 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2016年 7 月 18 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开始谈判,地点 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地 址:
联系人及电话: 陈方军 ********
六、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8号江景大厦B座22楼
联 系 人:田莉萍
电 话:13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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