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绥滨分库2016年建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绥滨分库2016年建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绥滨分库2016年建仓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1401G16059

招标编号:HTC-162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2016年第一批中央投资建仓项目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关于2016年第一批中央投资建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储粮〔2016〕128号),本项目分批次招标,本次招标为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绥滨分库2016年建仓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泉岭管理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宝局发改备案〔201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约68%和企业自有约32%。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绥滨分库2016年建仓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绥滨农场广信管理区第十九作业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仓容5.6万吨及其他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地坪及外网管线等总图工程。

2.4 总投资概算:4049万元。

2.5 计划工期:2016年8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其中主体工程需在2016年11月10日完成),共334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要求省外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且监管系统中报名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要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到场,且要求中标人之授权代理人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开标至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

3.9 本次招标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2016年第一批中央投资建仓项目,投标人最多只可以参加其中1个标段投标(以投标登记为准),且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具体批次项目名称及投资规模详见各批次招标公告。

3.10 本次招标要求在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2016年之前中标项目未交付使用的单位及被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列入限制投标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2016年第一批中央投资建仓项目投标。

3.1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请于2016年762016年7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本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网上登记截图打印页(加盖投标人章)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6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http://www.china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7.2 招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http://www.court.gov.cn/),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将被否决。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鹤岗直属库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联 系 人:陈龙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崔喜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ljzb306@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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