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安排及实施项目公告
关于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安排及实施项目公告
为切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呼和浩特市下达我区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35万元,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呼财农指〔2024〕25号)要求,结合各镇、村入库项目、资源禀赋和资金需求,经区政府研究,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资金安排及实施项目如下:
敕勒川路街道合林社区高标准温室大棚建设项目500万元;金河镇格尔图村高标准蔬菜大棚二期建设项目390万元;东干丈村观光采摘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7万元;金河镇茂盛营村高标准蔬菜大棚建设和鱼塘改造升级项目500万元;白塔村固态太阳能蓄能日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390万元;赛音不浪村2024年大棚园区排水项目98万元;金河镇前白庙村南大棚维修和改造项目239万元;金河镇设施园区垃圾收集点项目380万元;赛罕区乡村振兴防贫保险项目60万元,安排至区农牧水利局;赛罕区乡村振兴雨露计划项目3万元,安排至区农牧水利局;项目管理费28万元,安排至区农牧水利局。
现对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5月10日-5月19日)。
通讯邮箱: hsshqfpb@163.com
联系地址: 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270号(208室)
监督电话:*****
0471-*******
赛罕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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