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宝马西地块一期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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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大东区宝马西地块一期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6-08 至 2024-06-17
撰写单位: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辉
(大东区宝马西地块一期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宝马西地块一期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大东区宝马西地块一期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71,953.00
最高限价(元):1,371,953
采购需求:

一、工程简介:

本项目位于某大型工厂院内,需拆除建筑物为部分高耸老旧厂房及办公楼,拆除的建筑物大多数为10米以上并且跨度较大,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及钢结构,拆除原有桩基础的承台,厂房独立基础,原有地下室,设备机棚,车间内地坪,原有旧的桩基础不拔除,承台拆除时不得野蛮施工,应制定可行的拆除方案,确保拆除质量,确保原桩间土不被扰动,如果发生扰动需要恢复处理,非立柱区处于地平下,如有动土挖出,需要回填。拆除后需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做好回填平整等工作。

拆除项目因与厂区生产同时进行存在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的情况,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拆除作业并且需做好警示、围挡及交通引流等。因拆除面积较大,所以按区域及不同时间段划分拆除,拆除建筑物临近厂区内的自有马路及正在使用中的厂房,为保证厂房内产品加工精度,拆除作业前必须做好防震颤处理。拆除中需做好防扬尘工作,达到厂区内扬尘治理的要求。建筑物周边环绕正使用的架空管线,对其架空管线进行防护。

工程要求

1、公路运输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达到国五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中标供应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应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且施工前应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审批合格后方可派驻到现场。

2、除尘要求按照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采取相应除尘措施,确保扬尘连续五分钟排放平均浓度低于0.8毫克每立方米。

3、应合理安排所选的运输线路,使现有居民区免受影响,任何施工运输线路不能穿过居民区。施工时间遵守国家规范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要求,满足昼间 70dB(A),夜间55dB(A)的噪声标准。

4、施工界面分割,拆除建筑物高耸、大跨度,生产与施工交叉(过程环保控制、交通运输的共用及规范)

5、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完善及管理要求、控制目标,施工分阶段管理、施工现场保护设备设施的方案(包括迁改、防护、分割、封堵)、施工工艺的描述(机械、人员、顺序)、环境保护(密封、降尘、覆盖、时间、排序)、降噪、降尘、文件资料的管理、协调沟通的描述、建立控制专项人员信息联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拆除合同时,中标人必须同时作出确保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承诺。招标人有对中标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检查的权利,中标人对拆除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7、中标人做好建(构)筑物内人员的劝离、物品清运处置、社会稳定等工作。

8、中标人负责工程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中标单位保证不因手续不完善而影响合同期限或使招标人蒙受任何损失。

9、拆除现场应设置铁质围挡,施工脚手架采用全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10、拆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夜间作业警示灯光,有危及和拆除影响邻近建筑和行人安全的,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拆除施工时,中标人必须明确负责人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方案规范施工。

11、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清运出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2、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现场。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将对中标人处5000元/次罚款,如发现此类情况超过5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方案:主要关注拆除施工对厂区生产的影响。例如:安全、交通、人员、消防等;3、施工占用空间:各项施工占用的空间规划和具体时间;4、施工期间如何保证企业车间的正常生产,保护原有能源供应;5、提供人员设备的清单明细)。

14、中标供应商施工前应按企业要求参加企业相关培训,中标供应商应配合企业按照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入场胸卡等。

15、中标供应商进场前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可移动灭火器。

、付款方式

1、工程量确认: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以双方共同如实签订的合同为准。

2、结算审核: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人提报结算书,由招标人报大东区财政局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最终以审核结果为准。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及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中标人100%工程费。

四、安全防护措施

1.设置警戒区域:在拆除现场设置硬质围挡警戒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佩戴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伤害。

3.风险评估:进行详细的作业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物理伤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4. 工具与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拆除工具和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

依据评估公司残值评估结果,一标段残值为*******元;二标段残值为******元。中标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不能按时上缴残值视为其放弃中标。

本项目处于重点企业工作区域内,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且施工作业要求严格,须投入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同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拆除工程需要人工和机械成本,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因此,不提倡恶意低价竞争,本项目不接受“零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元报价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在拆除现场,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的机械、人工、防护措施等统一管理,如中标人有不配合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等,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拆除施工通知12天内竣工。拟定于7月中下旬拆除施工作业。如中标人未按工期完成施工,延期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上缴违约金*****元,延期第二天上缴违约金*****元,延期第三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延误工期给采购人带来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对以下造成工期推迟的,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时限应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拆除施工通知12天内竣工(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66,779.00
最高限价(元):666,779
采购需求:

一、工程简介:

本项目位于某大型工厂院内,需拆除建筑物为部分高耸老旧厂房及办公楼,拆除的建筑物大多数为10米以上并且跨度较大,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及钢结构,拆除原有桩基础的承台,厂房独立基础,原有地下室,设备机棚,车间内地坪,原有旧的桩基础不拔除,承台拆除时不得野蛮施工,应制定可行的拆除方案,确保拆除质量,确保原桩间土不被扰动,如果发生扰动需要恢复处理,非立柱区处于地平下,如有动土挖出,需要回填。拆除后需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做好回填平整等工作。

拆除项目因与厂区生产同时进行存在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的情况,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拆除作业并且需做好警示、围挡及交通引流等。因拆除面积较大,所以按区域及不同时间段划分拆除,拆除建筑物临近厂区内的自有马路及正在使用中的厂房,为保证厂房内产品加工精度,拆除作业前必须做好防震颤处理。拆除中需做好防扬尘工作,达到厂区内扬尘治理的要求。建筑物周边环绕正使用的架空管线,对其架空管线进行防护。

工程要求

1、公路运输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达到国五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中标供应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应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且施工前应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审批合格后方可派驻到现场。

2、除尘要求按照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采取相应除尘措施,确保扬尘连续五分钟排放平均浓度低于0.8毫克每立方米。

3、应合理安排所选的运输线路,使现有居民区免受影响,任何施工运输线路不能穿过居民区。施工时间遵守国家规范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要求,满足昼间 70dB(A),夜间55dB(A)的噪声标准。

4、施工界面分割,拆除建筑物高耸、大跨度,生产与施工交叉(过程环保控制、交通运输的共用及规范)

5、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完善及管理要求、控制目标,施工分阶段管理、施工现场保护设备设施的方案(包括迁改、防护、分割、封堵)、施工工艺的描述(机械、人员、顺序)、环境保护(密封、降尘、覆盖、时间、排序)、降噪、降尘、文件资料的管理、协调沟通的描述、建立控制专项人员信息联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拆除合同时,中标人必须同时作出确保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承诺。招标人有对中标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检查的权利,中标人对拆除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7、中标人做好建(构)筑物内人员的劝离、物品清运处置、社会稳定等工作。

8、中标人负责工程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中标单位保证不因手续不完善而影响合同期限或使招标人蒙受任何损失。

9、拆除现场应设置铁质围挡,施工脚手架采用全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10、拆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夜间作业警示灯光,有危及和拆除影响邻近建筑和行人安全的,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拆除施工时,中标人必须明确负责人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方案规范施工。

11、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清运出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2、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现场。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将对中标人处5000元/次罚款,如发现此类情况超过5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方案:主要关注拆除施工对厂区生产的影响。例如:安全、交通、人员、消防等;3、施工占用空间:各项施工占用的空间规划和具体时间;4、施工期间如何保证企业车间的正常生产,保护原有能源供应;5、提供人员设备的清单明细)。

14、中标供应商施工前应按企业要求参加企业相关培训,中标供应商应配合企业按照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入场胸卡等。

15、中标供应商进场前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可移动灭火器。

、付款方式

1、工程量确认: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以双方共同如实签订的合同为准。

2、结算审核: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人提报结算书,由招标人报大东区财政局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最终以审核结果为准。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及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中标人100%工程费。

四、安全防护措施

1.设置警戒区域:在拆除现场设置硬质围挡警戒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佩戴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伤害。

3.风险评估:进行详细的作业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物理伤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4. 工具与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拆除工具和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

依据评估公司残值评估结果,一标段残值为*******元;二标段残值为******元。中标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不能按时上缴残值视为其放弃中标。

本项目处于重点企业工作区域内,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且施工作业要求严格,须投入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同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拆除工程需要人工和机械成本,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因此,不提倡恶意低价竞争,本项目不接受“零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元报价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在拆除现场,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的机械、人工、防护措施等统一管理,如中标人有不配合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等,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拆除施工通知12天内竣工。拟定于7月中下旬拆除施工作业。如中标人未按工期完成施工,延期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上缴违约金*****元,延期第二天上缴违约金*****元,延期第三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延误工期给采购人带来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对以下造成工期推迟的,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时限应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拆除施工通知12天内竣工(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大东区宝马西地块拆除项目分期实施,所有包组兼投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wc2019@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7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辉
电 话: 024-********

标签: 拆除工程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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