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垃圾填埋场飞灰库项目招标公告
文山市垃圾填埋场飞灰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市垃圾填埋场飞灰库项目已由文山市人民政府以文市复〔2024〕2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文山市垃圾填埋场飞灰库项目
2.2项目编号:GC532*****240******
2.3项目概况:在永久飞灰库区域内的空余库区改造一个面积4000m2,库容约*****m3的飞灰填埋区;同时采用土袋堆砌临时分隔堤,分隔堤长180m,顶宽1m,高2m,坡比1:3,同时设置一口渗沥液抽排井,用于收集抽排后续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飞灰渗沥液。(具体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概算总投资:247.1万元;
2.5承包方式:招标发包。
2.6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7项目建设地点: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平坝社区马厂汤董村荸荠塘附近。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及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其他人员资格: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岗位(上岗)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解除终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
3.5.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5.3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5.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3.5.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无效处理。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确认投标及文件获取:
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估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元,降幅100%。
5.2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限、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6.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6.5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
6.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7远程解密及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交易指引操作指南中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相关附件进行学习,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30分钟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文山市西正街88号
联系人:赵艳君
电话:177*****5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奥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丽晶园小区56-5号
联系人:张文成
电话:0876-*******
标签: 垃圾填埋场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云南奥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