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玻璃棚、雨亭招标公告

修建玻璃棚、雨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16G0704

1.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卷烟厂修建玻璃棚、雨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卷烟厂

2.2 工程内容:哈尔滨卷烟厂修建玻璃棚、雨亭。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等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提出报名。

5. 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小班子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复印件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于2016年7月6日-7月12日, 上午9时-11时00分,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本次招标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451—********

传 真:0451—********

电子信箱:********@163.com

户 名: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烟草 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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