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浙金丽建招[2024]019号
一、招标条件
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为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434.64平方米,拟建设一幢集创新、展示、会议及文化传播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服务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为1353.17平方米,三层建筑,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元。
2.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1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四、招投标方式
4.1邀请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纸质招标文件索取: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02 时30 分至 05 时 30 分)委托人携带投标邀请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金 标 联系电话:0578-*******。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魏村村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路909号五楼
联系人:历先生 联 系人:吴晓枫、金标
电 话:133*****628 联系电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7日
备案单位(盖章):
标签: -丽水示范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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