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招标公告(二次)

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代码: ****************00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一批
项目名称: 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项目
项目联系人: 李巍 联系方式: 151*****678 代理机构: 永清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永清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巍151*****67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任亚彬****-*******
采购预算金额:903479.00
采购用途 : 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永清县城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通过永清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预审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预审时还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警用服装销售、警用器材”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拟参与采购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6)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预审时明确原件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资质不全的将被采购中心拒绝。采购中心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最终将由评标专家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7-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详见合同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永清县公安局采购巡防、交通协管员服装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标签: 公安局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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