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编号:SZSJ0000G24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宝发改【2024】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拟向上争取资金及银行贷款,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匹配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及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热源引入管网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3建设规模:(1)长输热网主干线:新建DN1200管道管线长度37.6km,新建隔压站(含中继泵站、隔压站、监控中心等),占地面积4751㎡,建筑面积6903㎡;(2)城区一二级网:1、宝清县城区内新建一级网主干线,管径DN800-DN125,长度约26.974km,2、宝清县城区内二级管网新建及改造,其中新建二级网管径DN450-DN25,长度38.562km,改造二级网管径为DN450-DN65,长度约3.84km;(3)城区换热站:新建换热站32座(不含土建),对原有58座换热站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新建板式换热站机组6台,高直连机组更新36台,循环泵更新134台、补水泵更新134台,反冲洗装置安装63台,79套机组新增板换及胶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服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
2.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6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初步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职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或联合体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罪”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自报名起至开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6)(投标人无需到场)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相关评定分离程序和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如无异议,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2.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
招 标 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明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437号辰能金座723室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MZXM666@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热源引入管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黑龙江明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