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潼南区食药监分局

大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执行方: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潼南区分局(简称:潼南区食药监分局)

联系人:苟刚

联系电话:********186*****687

联系地址:潼南区金田路30号

采购需求方:潼南区食药监分局

项目批准号:16B0548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竞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装修改造要求;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注册地在重庆市潼南区;

报价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13日

报价要求:见附件1

附件:

1.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报价说明

2.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效果图

3.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

窗体底端




附件1:

潼南区食药监分局大会室装修改造工程报价说明

1.项目概况:我局大会议室位于潼南区金田路30号2楼;套内面积约80平方米。大会议室于2011年装修,本次装修改造工程需将原装饰拆除后按照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进行施工;

2.项目投资金额:9万元;

3.施工内容:拆除原装饰,重新装修改造顶面、地面、墙面;

4.现场勘察咨询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13日 9:00至17:00。

5.工期:自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60天完成施工。

6.报价须知:

(1)报价前需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相关证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固定帐户证明书(注明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户,银行地址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主材(料)、辅材(料)、机械均由供应方负责;拆除费、装卸费、倒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出渣等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人员人生保险和工资由供应方支付;施工中产生的电费、水费由采购方支付,如供应方肆意浪费水电的行为,采购方有权在最终付款时扣除水电费。

(3)本项目报价函必须密封报价,密封处加盖公章,每个报价供应商只能报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不被接受。

(4)报价时应列出项目名称、材料、单价、数量、综合后报价等内容。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6)采取平均值评标法并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即采购方在公告结束后,选取符合条件的5家单位的报价求得平均值,再选取最接近平均值的3家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确定二次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供应商。

(7)中标人中标后七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5000.00元(现金或支票人民币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时间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延误工期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8)中标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定合同。无经采购方认可的特殊理由情况下未能与签订合同协议书,采购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9)提供关于公司简介。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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