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共涉及《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1项问题,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问题:东方市行政执法局督促不到位,应收未收罚款336.10万元。
整改措施:通过追缴目前已整改230.88万元,尚未完成整改的105.22万元, 其中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66元,经申请,东方法院已于2024年3月1日做出了不予执行决定。现尚剩余97.9万元共涉及四个违法主体,皆已签订《分期缴纳罚款协议书》和都已缴纳部分罚款,剩余款项97.9万元近期在追缴中。如未按期缴纳余款,我局将依据协议书约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成效:我局与违法主体签订《分期缴纳罚款协议书》,缓解了三年疫情以来违法主体的经济困难,利于罚款成功追缴。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审计整改的实际成效加快推动东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邮寄地址:东方市东方大道29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dfszfjbgs@163.com。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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