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2024年度木制托盘出售招标公告

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2024年度木制托盘出售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006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0061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木制托盘出售

采购内容和范围:一、采购范围
出售大连工厂2024年度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木制托盘。
由于大连工厂本身不采购、不使用木制托盘,厂内木制托盘均为供应商/承销商/经销商等随货物附赠的托盘,因此不保证所出售的木制托盘完好性。
二、交货期与要求
交货有效期限: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具备合法的经营权,具有从事运输、仓储类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2. 承销商按规定缴纳响应保证金至指定账号,并提交缴纳证明:
3. 启信宝企业版查询(https://b.qixin.com)供应商,不在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内;被作为历史记录标记,已被移除名录的,视为无异常: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14 17: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富忠

电话:138*****263

邮箱:lifuzhong@crb.c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物品/项目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补充说明

1

木制托盘

15

成交人自行装卸、运输;采购人不保证所出售的木制托盘完好性;本次询价中需求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业务量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七、采购说明

一、采购范围:
(一)出售大连工厂2024年度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木制托盘。
(二)由于大连工厂本身不采购、不使用木制托盘,厂内木制托盘均为供应商/承销商/经销商等随货物附赠的托盘,因此不保证所出售的木制托盘完好性。
(三)成交人需自行装卸、运输木制托盘,并需遵守采购人处安全要求。
二、交货期与要求:
交货有效期限: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具备合法的经营权,具有从事运输、仓储类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二)承销商按规定缴纳响应保证金至指定账号,并提交缴纳证明;
(三)启信宝企业版查询(https://b.qixin.com)供应商,不在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内;被作为历史记录标记,已被移除名录的,视为无异常。
四、响应保证金与合同履约金:
(一)响应保证金:
1.本次询价收取响应保证金100.00元,响应保证金收取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周水子支行
行号:103*****3202
账号:340*****040******
2.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情形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报价的(竞价采购的,在竞价开始后撤销报价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3)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以他人名义参与出售活动等不诚信行为;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报价修正原则修正报价后,成交人拒绝以修正后的价格(即成交价)签订合同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1、收取规则:
结果报告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收取,按合同预计金额的10%收取。
注:实际收取额度按最终结果和规则重新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收取)。
2、不予退还合同履约金情形:
承销商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或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以任何形式转包业务后,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出售项目新承销商等违反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形。
五、质量/技术要求:
(一)承销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伤及安全事故,由承销商全权负责;
(二)承销商须确保合作期间清运车辆不得存在滴漏情况,为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遗撒情况,同时还应做好苫盖;上述情况如有发生,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
(三)承销商需确保该项目中木制托盘仍然作为木制托盘使用,不改变托盘使用性质。
(四)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销商可以自行安排踏勘。
六、计量、计价方式:
(一)计量计价方式:
按物资品类分别据实过磅检斤,按实际重量结算;
(二)结算付款方式:
以转账方式实施批次结算,出厂前结清货款;
(三)发票类型及税率:
大连工厂按规定向承销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七、评审办法:
(一)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采取最高价评审法。
(二)否决供应商的情形:
1.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报价格式、内容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差。
6.供应商报价属于存在重大履约风险的异常报价,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7.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等不诚信行为的,《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串通报价行为的认定。
9.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10.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11.对按照规定修正后的价格,供应商不接受的。
1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13.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内的,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若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4.按照供应商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报价的。
15.供应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规定期限内的。
16.供应商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或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7.若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报价,但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共同报价协议的;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或者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上述报价均按无效处理。
18.不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标注的关键条款要求的。
(三)确定评审顺序:
按投标报价由高至低排序。
(四)评审价格相同时的排序规则:
1.合作良好的上期供应商优先;
2.如为全新供应商,则优先与注册资金高者合作;
3.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集体决议。
(五)确定成交人数量:
本次询价采购确定1名成交人;
(六)确定成交价格:
1.如最高投标报价高于目标价格,须以最高投标报价作为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的成交价格;
2.如最高投标报价低于目标价格,由采购评审小组集体讨论议定是否流标重新招标或继续评标,并按照流程报批、批准后执行。
八、能源消耗、场地、厂房、设备租用费用收取:
承销商自行负责配备提货所需设备/工具及人员,如使用我公司水、电等能源,按表计量、按成本缴费。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4年06月07日



标签: 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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