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油豫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库智能巡检和人员定位系统

河南中油豫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库智能巡检和人员定位系统

河南中油豫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库智能巡检和人员定位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S-2024-GKZB-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油豫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油库智能巡检和人员定位系统招标人为河南中油豫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油库智能巡检和人员定位系统新增功能的开发、原系统的调整调试及配套硬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最高限价:310万元(设备部分税率13%,软件和服务部分税率6%,分开开具发票),软件部分最高限价75.5万元,硬件部分和调整部署最高限价234.5万元,包含系统开发、调整费用,终端、工控主机等设备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和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具体见下表:

表一 软件部分分项最高限价

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开发,对系统调整并完成安装调试,含税(6%),最高限价如下:

油库

序号

系统调试项目

油库面积

(平方米)

数量

(套)

最高限价

(万元)

安阳

油库

1

智能巡检系统

*****

1

5.53

2

人员定位系统

1

7.3

3

三维地图

1

5

小计

17.83

商水

油库

1

智能巡检系统

*****

1

5.81

2

人员定位系统

1

7.5

3

三维地图

1

6

小计

19.31

洛阳

油库

1

智能巡检系统

*****

1

5.28

2

人员定位系统

1

7

3

三维地图

1

5.5

小计

17.78

潢川

油库

1

智能巡检系统

*****

1

5.5

2

人员定位系统

1

6.83

3

三维地图

1

8.25

小计

20.58

合计

75.5

二硬件部分分项最高限价

所需硬件采购含税(13%),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硬件项目

单价

(万元)

采购

数量(台)

最高限价

(万元)

1

定位标签(北斗/GPS信号)

0.25

100

25

2

定位信标

0.04

235

9.4

3

视频AI智能分析系统

30

4

120

4

差分基站(含套件)

9

4

36

5

工控主机

2.5

4

10

6

防爆巡检单兵

0.5

20

10

7

智能巡检牌

0.004

400

1.6

8

安装调试费

2.5

4

10

合计

222

表三 调整部署分项最高限价

中标人须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四座油库分别进行安装调试、部署安装智能巡检、人员定位、视频AI智能分析系统及设备等本次采购所需的软、硬件项目,应包含所有人工、辅助材料、税费(6%)等一切费用,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调整部署项目(含调整部署安装所需所有辅助材料)

单价

(万元)

服务

数量(项)

最高限价

(万元)

1

安阳油库

2.5

1

2.5

2

洛阳油库

2.4

1

2.4

3

商水油库

3.5

1

3.5

4

潢川油库

4.1

1

4.1

合计

12.5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交付至安阳油库、商水油库、洛阳油库、潢川油库。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7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指标中标注“★”的属于关键参数;未加“★”的为一般参数;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完全响应一般参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代理商或贸易商。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同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两个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时,以取得唯一授权(项目授权高于区域授权)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3)定位标签(北斗/GPS信号)和定位信标具备防爆认证,需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备提供24小时服务的能力(提供相应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同类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并且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还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诺未发生或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承诺未发生或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3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 年06月28日08 时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8*****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发布公告的媒体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6.2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联系人:

张工、施工

邮箱:

*********@qq.com

电 话:

022-********

手机:

188*****946

9.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部门: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2-********

意见与建议: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2-********

2024年06月07 日


招标公告.docx
技术要求.docx
平台操作指南.zip
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河南

标签: 人员定位系统 巡检 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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