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质量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09:00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JZ-2024-022
项目名称: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质量检测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惠民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代理机构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丰泽御景写字楼B座1422室)获取招标文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17:00止前往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丰泽御景写字楼B座1422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 不 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四、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1日09:00时。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送到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丰泽御景写字楼B座1422室)。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体
1、 (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惠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大于十字路口往南1500米路东
联系方式: 0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七路丰泽御景写字楼B座142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 李工 (采购人): 王主任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 0543-*******(采购人): 0543-*******
2024年06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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