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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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4-07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2.80893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
律检查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
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
至电子邮箱 donghong_06@163.com,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
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4-073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8089.38 元
最高限价:328089.38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包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 328089.38
328089.38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院区停车场车棚改造项目,
具体内容包括膜结构车棚安装、车棚周边装饰等提升改造。(详见采购需求)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包)。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工期:20 日历天。
5.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
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6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
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
3.方式:
3.1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_06@163.com,发送
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 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3915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 宁女士
电 话: 0379-61109128
电子邮件: donghong_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区停车场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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