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寮小学南区班级教室灯光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田寮小学南区班级教室灯光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田寮小学南区班级教室灯光检测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田寮小学南区班级教室灯光检测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更好的营造田寮小学温馨舒适的校园学习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有效地预防学生近视等。现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综合考虑公司的专业性、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选定1家公司为田寮小学南区班级教室灯光检测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 1、为田寮小学南区班级教室灯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灯光检测。(随机选取三个班级) 2、出具班级教室灯光检测的检测报告。 3、班级灯光符合需要符合《深圳市中小学教室照明产品采购与安装技术指引(2020年版)。 4、如不符合标准,需为学校提供整改意见。 5、一次性服务。 |
项目预算金额:¥90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 2024年6月7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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