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智慧设计云项目招标公告

华建集团智慧设计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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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建集团智慧设计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B-2401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建集团智慧设计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6786 万元,招标人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786 万元(其中软硬件部分限价 4786 万元,机房
租赁及运维服务费用限价 20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建集团智慧设计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建集团智慧设计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是以分公司名义来投标的还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
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队伍,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情况。
(5)投标人须在最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具有成功实施过以下类型项目之一的
业绩案例:
a.具有云平台项目或 AI 相关的智能化项目案例,且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
b.具有工程设计领域云平台/私有云项目案例,且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备注:业绩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信息页及签署页、或者中标通知书
等资料,同一案例可由多个 IT 类合同组成,以案例总金额作为认定标准,多个合同的签约
跨度不超过 3 个月)。
(6)投标人所提供 IDC 资源应出具≥50 个机柜预留证明(由 IDC 运营方出具的盖章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 号 9 楼 915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 号 9 楼 915 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会议室有所
调整,招标代理公司将提前告知投标人)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华建集团顺应数字化转型的趋势,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拟建设以云计算技术为基础的华
建智慧设计云。
华建智慧设计云应部署于高等级数据中心机房;采用高宽带网络接入、云平台交付模式;并
按需定制算力资源池、软件合规管理、赋能 AI 创新设计的数智化能力平台,建成后拟实现
日常设计工作的移动化、数据集中化、工位共享化,提高设计工作的效率、便捷性和安全性,
促进协同设计,降低工位成本,实现算力调度,赋能 AI 训练和推理。
作为统一建设的弹性云平台,其资源应满足集团内各业务部门终端用户计算服务的基本使用
需求,成为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和设计创新提供高弹性、高性能的数字化基座,并提供运行保
障和用户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一直以来存在的终端管理问题,打造符合数字化转型必需具备的三要素(算法、算
力、数据)的数据中心,集团应该建设以云计算技术为基础的建筑设计行业云平台:华建智
慧设计云,实现从集团现有设计云(DPS 系统)至智慧云的跃迁,并为各业务部门提供终端
用户计算服务、软硬件资源使用保障等,并支撑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和设计创新。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6786 万元(其中软硬件部分限价 4786 万元,机房租赁及运维服务费
用限价 2000 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 1 家合格的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高标
准数据中心机房租赁服务(包括负责华建智慧设计云架构的设计与实施、IDC 机房及基础环
境建设、网络建设、数智化能力平台建设等,须满足华建提出的各项性能指标要求)并提供
相关的软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周期:(1)资产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完成平台搭建,搭建完成之后 7
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对上架软硬件进行资产验收。资产验收并经招标方确认后方能投入使用
(即平台上线)。
(2)使用验收:平台上线,并稳定运行 2 个月(60 日历天)之后,招标方对平台进行使用
验收。
(3)后评估:平台上线一年之后,招标方对平台进行后评估(即终验)。
(4)运维期:平台上线后 5 年运维期。
(二)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8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止(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 号 9 楼(联系人:
张老师 15962238191)。
(2)投标人现场提交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致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招标代理公司现场
收到资料后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告知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并将获取招
标文件表、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给各投标单位(投标人应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
表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电子版将根据投标人所填写的邮箱地址发送至对应邮
箱);复核不通过,招标代理将现场回复投标单位不通过的理由。现场递交获取招标文件需
提交的资料应根据要求提供。
(3)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单位对其所递交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获取招标文
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投标单位有权不予发售招标文件。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
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否决。(所有提交的资料必
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4)资料审核通过后文件费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形式缴纳。
(三)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名义投标,应提供总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
照及总公司对分总司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队伍,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承诺函格式自拟,
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
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情况证明(复印件或网站截图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具有成功实施过以下类型项目之一的业绩
案例:
a.具有云平台项目或 AI 相关的智能化项目案例,且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人民币;
b.具有工程设计领域云平台/私有云项目案例,且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所提供 IDC 资源应出具≥50 个机柜预留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 号 9 楼 915 会议室。
3、投标时,投标人代表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以上资料为非拒收项)。
4、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 号 9 楼 915 号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导致会议室有
所调整,招标代理公司将提前告知投标人)。
注意:(1)开标当天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
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
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全权交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拆封、唱标,并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
表示无异议。(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环境测评演示环节,具体
现场环境部署日期会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通知,现场环境部署将在开标前完成,演示环节将
在评标会当日现场由投标人操作演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通畅)。测评演
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现场环境测评演示结果将作为本次招
标的评标依据之一,请投标人提前做好测试测评准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人
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021-525245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888 号 9 楼
联 系 人: 张雷雷、奚劲松、刘思祖
电 话: 021-33567888-0992
电子邮件: 9098212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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