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铝型材+1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二期:10万吨精深+绿色低碳数字化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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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科招字 2024-6-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 10 万吨铝型材+10 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二期:10 万吨精深+绿色低碳数字化智
慧工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432.41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桂铝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绿色智慧工厂项目:建设范围覆盖整个厂区(地块一)的各车间、办公大
楼及总平,包含一个网络、一张图、两个中心、三个平台、五个应用系统;(2)10 万吨
铝精深加工厂房:为单层结构厂房,其中 2#挤压车间,计容建筑面积62396.93㎡,占地面
积 31957.81㎡;4#加工车间计容建筑面积 39714.38㎡,占地面积 19857.19㎡;4#-1 辅助用
房计容建筑面积 967.52㎡,占地面积 967.52㎡;配套电气工程、弱电工程以及给排水工程
等;(3)光伏工程:在 2#挤压车间、4#加工车间屋面布置太阳能光伏板,总装机容量约为
5.9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产 10 万吨铝型材+10 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二期:10 万吨精深+绿色低碳数字
化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年产 10 万吨铝型材+10 万吨铝合金圆铸锭项目二期:10 万吨精深+绿色低碳数字
化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
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行业主管部门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投标方为分所的,还须提供总所向分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
一授权委托书)。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1 人,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
社保证明,且真实有效。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建筑工程,并注
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项目组成人员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 6 人,常驻项目所在地担
任现场造价服务工作的专业造价人员不得低于 4 人,其中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
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 1 人,具备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 1 人,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财务
专业人员不得低于 1 人,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4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则提供
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函)。
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查询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
咨询单位,若联合体单位有会计师事务分所的,还须提供总所向分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
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
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
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
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
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或将单位介绍信发送至邮
箱 295964064@qq.com)到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文新大道 7 幢一单元 202 室)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现场等方式获取,邮费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大景晟世 5 幢三楼写字楼,文山州中级人民
法院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大景晟世 5 幢三楼写字楼,文山州中级人民
法院对面)。
七、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7 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或将单位介绍信发送至邮箱
295964064@qq.com)到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文新大道 7 幢一单元 202 室)获
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现场等方式获取,邮费自理。
4.2 售价:0 元。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以转账的形式缴纳至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
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876-2129187。
户 名: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建行腾龙支行
账 号:5300167713605051877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前(北
京时间),地点为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大景晟世 5 幢三楼写字楼,文山州中级人
民法院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桂铝铝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桂铝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富宁县板仑乡(云南富宁产业园区青龙坪片区)
联 系 人:卢建冰
电 话:18978956087
电子邮件:2959640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文新大道七幢一单元 202
联 系 人: 况照阳
电 话: 0876-2129187
电子邮件: 2959640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