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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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24-06-07】

项目概况

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JSZC-******-SZST-C2024-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5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ST-C2024-0033

项目名称: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万元(采购包1:10.******万元;采购包2:14.******万元;采购包3:15.******万元;采购包4:21.******万元;采购包5:2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捌拾贰万零伍佰元整(小写:******.00)

标段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

限价

标段一

2024年吴中区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10万元

标段二

2024年吴中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项目

14万元

标段三

2024年吴中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项目

15万元

标段四

2023年吴中区绩效评价复核

21.7万元

标段五

2023年吴中区绩效评价复核

21.35万元

采购需求:

(1)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

响应单位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实现的目标,撰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重难点分析、核心绩效指标体系、社会调查方案、成本分析实施计划、数据分析手段等。

(2)绩效重点评价项目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成交单位成立评价工作组,对评价项目资金进行调研,与预算部门(单位)沟通,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及资料,了解项目资金的内容、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资金使用、产出和效果等情况,根据项目资金实际情况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报送预算部门(单位)和采购人审核。采购人组织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工作方案作为实施绩效评价的依据。

2)实施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资料收集、数据复核、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工作,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3)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文本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力求做到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主要效果和存在问题分析应与评价结论逻辑一致,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一定前瞻性。绩效评价报告征求预算部门(单位)意见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成交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规定出具正式报告。

(3)绩效评价复核

1)根据时间安排提前阅读绩效评价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了解具体业务内容,明确复核重点。

2)现场复核时,按现场数据复核程序规范取证确认。做好财务收支、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复核,复核底稿需标注数据来源及索引标记;确认问卷调查结果;需要做访谈的,做好书面访谈记录。复核后的绩效数据一般情况下需在现场取得被审核单位盖章确认。复核结束后,要告知被复核单位复核情况但不得提供复核分数。

3)尽可能不增加被复核单位的工作量,如存在差异或争议,不能与其发生冲突,沟通后再与被复核单位确认。

4)所有参加复核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5)复核结束后出具复核汇总报告。汇总报告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主要分析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及与预定目标的差异,反映项目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自评报告质量的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

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应在 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应在 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成交单位的评价工作应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复核成交单位的评价工作应在 2024年8月30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绩效复核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5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4-06-25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526 综合评标室(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联系人:李凌泷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李文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李文祥

电话:********



********f9190ff99d7a43acf4b.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ff84b********f9190ff99d7a43acf4b.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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