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邹平县司法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邹平县司法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01 | 视频会议室、网络信息中心音视频集成系统及法律服务大厅单色LED屏显示系统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和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A0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液晶拼接屏、MCU、数字会议系统主机、投影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原厂三年质保售后承诺书原件。A0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783000.00元 |
A02 | 档案管理设备 | 13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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