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电视及信号系统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电视及信号系统服务采购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一批电视及信号系统服务,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电视及信号系统服务采购市场调研

(二)项目内容

1.机顶盒: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共374台电视信号接入,每台电视机需要配置1台机顶盒及千兆级别或以上的WIFI。

2.电视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文昌院区共需374台电视,电视机屏幕尺寸为65英寸5台,50英寸369台。

3.采购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电视机应为国内一线品牌,如海信、创维、TCL等国内一线品牌。外观:全面屏;屏幕:65英寸和50英寸。品牌、尺寸、型号及其余参数要在报价表中体现。参数要求:65英寸要求:分辨率:4K(3840*2160);内存:2+32G以上;超薄壁挂安装(含挂架);支持USB扩展;支持WIFI;120HZ刷新率。50英寸要求:分辨率:4K(3840*2160);内存:2+16G以上;超薄壁挂安装(含挂架);支持USB扩展;支持WIFI;120HZ刷新率。

(2)供应商负责挂墙安装电视到安装指定位置,不得破坏墙体或墙体后的线路,线头不外露且保持墙面干净整洁。

(3)服务期满后,电视机产权归医院所有。

(4)供应商提供的电视频道包含高清中央电视台主要频道和省级卫视频道及地方台。

(5)供应商的电视信号必须支持超清画质、具备高清直播功能。

(6)供应商应按行业标准进行设备调试等工作,确保每台电视机可正常观看电视节目。

(7)供应商负责电视机、机顶盒及线路的维护,当电视信号出现故障时,供应商接到我院通知后须12小时内委派技术人员到场排除故障。属于供应商线路或设备原因的,一般故障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

(8)合同终止后除电视机外,供应商需将机顶盒及相关用电设施撤离医院,并且不得毁坏我院原有设施。

(9)本项目期限拟定为三年,机顶盒和电视机的数量如发生变动则以实际使用为准。

(10)机顶盒和电视机质保期为三年。

(11)此报价包含所有费用,质保期内不能增加任何费用。

二、采购预算:90万元。

三、公告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

四、项目联系人:杨工

五、项目联系电话:0770-*******

六、采购单位: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七、采购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23号

八、公司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资质证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加盖公章)

(一)报价明细表(含374套电视信号接入报价及374台电视机具体品牌、型号参数及电视信号接入报价,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结合本项目提供建设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

声明: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封面写清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章。

十、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办公室(快递寄送材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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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区电视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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