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兴隆镇旅游新城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奉节县兴隆镇旅游新城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奉节县兴隆镇旅游新城供水工程 已由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奉节发改投【2024】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兴隆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厂设计规模4万m3/d(分两期建设,一、二期各2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进厂道路1条(路面宽5m,长约1.01km)、新建DN600原水引水管道1根(长约2.35km),新建净水厂一座(含场坪工程、水处理设施、内部交通道路、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配电设施等),新增供水管道16k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 8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可研、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80 日历天;勘察周期:6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条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400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40号(力帆时代4栋25—2) |
联系人: | 张驰 | 联系人: | 陈永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57*****4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奉节县兴隆镇旅游新城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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