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编号:研和【2024】第79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910074,招标人为弥勒市虹溪镇人
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6月17日11时30分
获取方式: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许梅
电话:18387396924
电子邮件:94171332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
联系人:赵月
电话:13629673884
电子邮件:9417133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这月(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研和【2024】第79号)
本项目“虹溪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
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现就虹溪
镇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弥勒市虹溪镇:
建设规模:
1.招北水库:原混凝土路面凿毛、现浇200m混凝土路面、路面刻纹716.75m'。
2.丕度水库:桥面加宽,含混凝土桥面浇筑,桥墩浇筑;现浇200厚混凝土路
面、路面刻纹801.28m:方管栏杆安装,杂草清楚外运等。
3.石灰窑水库:现浇200mm混凝土路面、路面刻纹542.68m:D200*4热镀锌管

敷设36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及招标控制价):289100.74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一3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
知》(云财规【2022】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
通知》(国发[2022]12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
扣除(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审
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3、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各有效的营业执照:
4、磋商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考核
合格B证:

6、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
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

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3年1月后成立的企业):
7、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任意3个且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6
月1日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4一
8、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
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6月1日后成立)提
供情况说明):
9、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政府采购网(w,ccg即.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11、工程现场由各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勘察: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2024年06月11日-2024年06月17日,8:00-11:30时,14:00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
商铺28-1三楼):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需磋商申请单位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
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三楼)。
-5
七、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招标人:弥勒市虹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弥勒市
联系人:许梅
联系电话:1838739692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13629673884
2024年06月11日
6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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