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沪03破971号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沪03破971号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机构: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3日作出(2023)沪03破9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11日作出(2023)沪03破97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中元信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梳理、核查债务人财务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拟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对兆祥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审计服务,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兆祥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日,注册资本5,385.069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庄兆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30******H,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8885号,经营范围:从事邮轮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邮轮设计,供应链管理,装饰工程,装饰设计,土木工程建筑,电子和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服务,船舶工程,建筑装潢材料、卫生洁具、五金交电、百货、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塑料制品、陶瓷制品、船舶材料、通讯设备、机电设备、消防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邮轮销售,网络工程,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根据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的报表显示:兆祥公司资产总计167,429,036.49元,负债合计94,759,074.4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2,669,962.07元。

(三)债务人自1996年开业至今的原始凭证、账册大多保留齐全,但因办公场所搬迁等原因存在部分缺失的情况,管理人已对目前保有的财务凭证进行了盘点,现暂存于兆祥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388弄6号祥腾国际广场6楼410室等内。债务人于2021年开始使用用友u8系统做账,电子账套大多保存齐全且已向管理人移交,服务器主机目前保存在管理人办公场地处(上海市杨浦区)。根据管理人的了解,目前兆祥公司尚存的核心固定资产为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388弄6号祥腾国际广场6楼410室等,房屋类型为办公楼的不动产及小型汽车1辆。此外,其名下尚有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商标及专利。

(三)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公开信息各受邀机构可自行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进行查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审计(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2月13日),出具审计报告。结合账面反映的情况,全面反映债务人从开业至今的财务状况,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债务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核查,对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进行核查;

2.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对兆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3.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兆祥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收支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转移资产或异常支取情形;

4.全面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调整账目、报表;

5.组织对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处理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对债务人的各项资产(现金资产、不动产、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进行核查;

7.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高管等侵占公司财产的有关情况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对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进行核查;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及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高管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进行核查;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8.对债务人破产受理前一年内的有关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9.对债务人破产受理前六个月内的有关行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10.对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有关行为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11.核查其他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

上述核查结果应在破产审计报告中载明。

(二)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三)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审计要求。

三、时间进度要求

(一)审计时间要求: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破产审计报告。

(二)因客观情况较本次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按时出具审计报告的,经管理人同意后,可适当延后完成时间。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机构须为上海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

(二)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再委托。

(三)具有破产审计业务经验或担任过破产管理人。

(四)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审计机构,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shzyx1510@163.com,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或送至如下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233号绿地能源大厦15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176*****267

六、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驻会计师名单等。

(二)报价单,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交通差旅费用)。

(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及时间。

(四)参与破产清算或重整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五)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兆祥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的书面承诺书。

七、选定审计机构的方式

(一)报名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选优选取。

(二)本次合作邀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三)财务报表系债务人自行提供,管理人不保证其真实性,仅供各受邀机构参考之用。

(四)服务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费用支付

(一)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二)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三)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7日


,上海

标签: 破产清算 审计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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