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实商业旗云广场营销推广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实商业旗云广场营销推广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云广场项目需采购一家单位开展营销推广设计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实商业旗云广场营销推广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

3、服务时间:服务期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具备商业地产或商业街或购物中心或文化产业园等类似商业项目的设计项目服务经验,要求2019年6月1日起至今,完成至少1个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等)、相关发票或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因未详细了解本磋商文件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服务期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六、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为月结(两个月结一次),分三次付款,甲乙双方以验收单为凭据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对账,结款当月15号前确认前两个月服务内容,甲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丙方,丙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以及相关材料后,丙方需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

七、报价

采购限价:¥150,000.00(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评标、定标

1、开标:采购人代表主持,各响应人现场参与(磋商小组回避)。

2、评审:(1)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及技术评审。(2)完成技术评审后,磋商小组与各响应人一一就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然后采购人就各响应人反馈的意见进行统一的澄清,澄清后由各响应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应高于第一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

3、定标原则:采取综合评标办法。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见第二部分 评分标准)。将各响应人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注:价格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票的以不含税价为准计算得分,开具增值税普票的以含税价为准计算得分;响应人所报含税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限价)

磋商完成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磋商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次合同签署涉及三方,分别为服务方(成交人)、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以及东实旗云投资有限公司,成交后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东莞市东实旗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丙方支付款项,服务方(成交人)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作为甲方对项目进行管理。

成交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报价函(模板));

2、商务部分(相关要求详见第二部分评分标准要求);

3、技术部分(相关要求详见第二部分评分标准要求);

4、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函(模板);

7、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必须单独密封(按以上密封要求执行),否则按密封性不符合要求处理,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响应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2、履约担保: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上午11:00。

2、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江大道鳒鱼洲文创园招商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186*****552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人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人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人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进行违约处罚,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东莞市东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东实商业旗云广场营销推广设计服务项目.doc

【竞争性磋商公告】东实商业旗云广场营销推广设计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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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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