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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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NHQ-LJ-ZB-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服务能力;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
所执业证书;
2.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社保证明
原件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
的财务报表即可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5 信誉要求:
5.1 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行政机关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
形;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信用中国”
(www.credit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页截图)。
5.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企业非
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3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网站信用查
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
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 1 年
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
相关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
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
7.1 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会计师事务
所只能有一个分所参与本次谈判。
7.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进行的扣除。
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施工、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 时 40 分
递交方式: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 时 40 分
开标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
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清查及财务核算管理审核服务;
2. 项目编号:YNHQ-LJ-ZB-12 ;
3. 投资估算:30 万元。
4. 采购需求及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解决丽江市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整改问题。
②解决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核算历史遗留问题。
③解决古城管理局拨入公司管理的古城维护费形成两套账的相关问题,分析研判后对项目资
产及公司经营账套内基建账相关科目进行剥离;对“待摊投资-存贷款利息”科目进行分摊(包
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帮助公司进行账务调整。
④对公司存量债务,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就如何化解存量债务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具有操
作性的措施,出具债务化债方案。
⑤条“具体服务内容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5. 服务地点:丽江古城。
6. 服务期:45 日历天。
7.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符合采购人要求。
8.服务要求:完成服务后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含切实可行的整改及化债方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服务能力;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
分所执业证书;
2.2.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社保证
明原件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2.4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任意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供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2.5 信誉要求:
2.5.1 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行政机关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
形;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信用中国”
(www.credit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页截图)。
2.5.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企业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5.3 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网站信用查
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
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 1 年
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
相关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
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7、其他要求:
2.7.1 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会计师事
务所只能有一个分所参与本次谈判。
2.7.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进行的扣除。
2.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施工、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1 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彩色复印件盖鲜
章扫描成 PDF 格式发送至 QQ 邮箱:3670675593@qq.com 供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逾期发送或
未发送到指定邮箱或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无需提供)
(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2 文件售价 800 元/份,售后不退。
3.3 缴纳方式:添加微信转账或微信扫码转账,微信号 19869099223 添加微信或转账时请注
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收到投标报名费及资料验证通过后会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原路发送到
报名邮箱或微信。
3.4 投标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
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 时 40 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 时 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4 点 40 分(北京时间)
5.2 地 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5 个工作日。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大研街道学堂路 57 号
联 系 人:黄英
电 话:135783717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荣华新村 4 组附 1 号
联 系 人: 梅太雲
电 话: 19869099223
电子邮件: 36706755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资产清查 财务核算 审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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