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hzjk2016(00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hzjk2016(008)
二、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四、服务期限: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期为12个月(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全部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7:00到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现场查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09时30分~10时00分。(注: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10时00分截止递交)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
十、谈判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间为2016年7月7至2016年7月11日三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邮编:516200 |
联系人:叶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 | 邮编:516001 |
联系人:范先生 | 联系方式:****-******* |
附件:1、(********34&uk=********27">代理协议)
2、(********9&uk=********27">竞争性谈判文件)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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