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2016年高级人民法院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及专项评审的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2016年高级人民法院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及专项评审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2016年高级人民法院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及专项评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00-********-****)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8号三楼14法庭会议室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8号地址:上海市潍坊路357号3楼
联系方式:********-****邮编:200122
联系人:顾晓祯
电话:*********8013
传真:********

日期: 2016-07-06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6-07-05 17:00:00 至 2016-07-12 23:59:00


原招标公告:********25)">2016年高级人民法院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及专项评审的公开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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