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区清三营乡龙门沟村二期光伏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崇礼区清三营乡龙门沟村二期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数政批字〔2024〕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清三营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清三营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崇礼区清三营乡龙门沟村二期光伏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站工程及送出线路工程两个部分: (1)光伏发电站工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4平方米(合25亩),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为1001kW,主要安装550Wp单晶硅标准组建1820块(含支架),安装围栏网922平方米,铺设砂石路4458平方米,安装铁艺大门1座,平整场地*****.64平方米。 (2)送出线路工程 本工程为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其中新建架空绝缘导线延米,采用JRLYJ-IOk导线。新建10kV电缆线路1350米,电缆采用ZC-YJY22-87/15kV-3x150平方毫米型电力电缆。电缆的敷设方式采用盲埋穿管敷设。保护管采用D150PP管,长度为1230米;WDZYJY23.0.6/1KW-3X185+1X95平方毫米电缆510.00米,低压NDZC-YJY230.6/1kV-3*150-1x70平方毫米电缆330.00米。 建设地点:崇礼区清三营乡龙门沟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前完工;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2.2 招标范围: 崇礼区清三营乡龙门沟村二期光伏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企业提供新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由中介机构出具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6月1日至今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盲评。(4)本次招标,异议、投诉监督联系方式分别为:异议渠道:张家口市崇礼区清三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188*****333;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87*****958。投诉监督: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投标监管股)0313-*******。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8 10:00:00 至 2024-06-1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二期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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