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现代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现代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现代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A-******

项目名称:2024年现代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2024现代质量提升项目安全隐患整改工程——两校区教学楼用电线路改造及喀什路校区男女生大四楼宿舍入户电缆更换工程

数量:55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维修改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5)《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需满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需满足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3.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地 址:乌市喀什东路79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盛君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联系方式:15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丽

电 话:150*****320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代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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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盛君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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