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城南文教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惠安县城南文教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城南文教园(重新招标)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惠安县螺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83㎡,约282亩,本次招标范围用地面积为******.83㎡,约235亩,总建筑面积约******.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地下建筑面积约*****㎡)。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教学楼*****㎡;单跨最大跨度为45.4m(体育馆);建筑最大高度为行政楼75.75m(规划高度),最大层数为行政楼13层,配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00M田径场、300M田径场、食堂、二栋学生宿舍、教师宿舍、行政楼、二栋实训楼、二栋教学楼、艺术馆、体育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安工程、装修工程、校区配套设施、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建筑安装包括建筑、结构、安装工程等专业工程,配套工程包括大门、围墙、门卫室、绿化、道路、景观、夜景、水电管网(包含必要的红线外接驳),室外园林景观及夜景照明、基坑支护等工程。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最大跨度为45.4m(体育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最大跨度为45.4m(体育馆);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单跨最大跨度为45.4m(体育馆),最大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单体建筑面积*****㎡(11#教学楼);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①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②符合《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具有单跨跨度39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或单体建筑面积*****㎡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8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2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 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建筑〔2022〕24 号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且购买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0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禹洲写字楼18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158,传真:/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32号泉州水务工程大厦五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3*****525,传真:/

联 系 人: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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