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城市区闲置地块复绿工程二期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伊滨区城市区闲置地块复绿工程二期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伊滨区城市区闲置地块复绿工程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滨区城市区闲置地块复绿工程二期
2.2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4)0071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2.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源路以南、环湖西路以东、玉溪西街以西、白塔路以北;白塔路以南、立雪路以北、玉溪西街以西、孝文大道以东;立雪路以南、吉庆路以北、玉溪西街以西、孝文大道以东;新源路以南、玉溪西街以东、白塔路以北;白塔路以南、吉庆路北、玉溪西街以东、中央公园以西;吉庆路与玉溪西街东北角;吉庆路与玉溪东街西北角;白塔路南、吉庆路北、玉溪东街以西、中央公园以东;白塔路南、环湖路以西、吉庆路北、文化东街以东;吉庆路以南、玉溪西街以东、高铁大道以北、中央公园以西;玉溪东街以西、高铁大道以北、吉庆路以南、中央公园以东;玉溪西街以东、兰台路以南、玉林路以北;兰台路与玉溪东街西南角;科技大道以南、中信路以北、光武大道以西;玉溪东街以西、中信路以南、梁村路以北;中信路以南、孝文大道以东、玉溪西街以西(南临奥体中心五号地);共计16个地块,面积共计:******.36㎡;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工期:60日历天;
2.9养护期: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达到 100%
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4本次招标控制价:*******.78元;
2.15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①或②:
①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1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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